无障碍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9499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3]30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1-17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宝汉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确保路桥安全,更好地服务于我省装备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大件运输服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高速公路全程统一监护规定。要减少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监护工作中间交接环节,各分公司内部必须实行“一站式”监护,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分公司内部交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并应向承运人说明交接原因。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应各选择大件运输监护工作任务较重的一条线路,成立专职监护队伍,落实人员、经费、装备,实施一站式监护服务。监护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交接等监护工作均要有书面记录。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要全面加强大件运输车辆通行监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

二、增加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称重出口。为最大限度减少大件运输车辆对桥梁的重复碾压,确保安全,堵漏增收,省厅决定借鉴香王治超站大型静态磅称重经验,建立以绕城高速为中心的大件运输称重系统,履行大件运输车辆预检、复测称重等职责,增强承运人守法运输的自觉性。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应对阿房宫、未央南、河池寨、杏园、新筑等治超站的场地及道路通行条件进行综合比选,于201331日前向省厅提出大型静态磅设置方案,解决大件运输车辆西行、北行及复测称重问题。

三、规范养护工程施工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省厅《关于加强大件运输管理的通知》(陕交函〔2012810号)的要求,进行道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特别要加快桥梁养护工程施工进度,消灭高速公路技术状况三类及以下桥梁,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

四、加强大件运输网络监控。省公路局要会同各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大件运输“天网工程”实施方案,在大件运输通行频繁的干线和农村公路路网节点位置安装电子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情况,运用科技治超手段打击大件运输车辆擅自上路行为。

五、严厉打击车托等不法行为。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要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沟通,加大“车托”等不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大件运输管理政策宣传力度,使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公开、透明、阳光,减小承运人被“车托”蒙蔽欺骗的几率;增加省界办证点及停车场的监控和照明设备,让不法之徒无藏身之所,不法行为得到监控。

六、建立大件运输管理举报奖励制度。省公路局要出台大件运输管理举报奖励相关制度,发布举报公告,印发举报卡片,公开举报电话,明确奖励金额,对举报查实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大件运输管理。对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大件运输车辆违规上路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倒查,并进行严肃处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114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